2011年4月16日星期六

熊眼看戲 - 誰家灶頭無煙火: 父子 (第17集)

別人說, "無仇不成父子, 無冤不成夫妻", 明明在外與別人可以和平共處, 周到有禮, 人見人愛也好, 但回到家, 與家人會有爭執, 卻看來是無法避免的平常事. 這一集的"點火位", 在於大哥鍾與思翰父子在處事"原則"上的不同, 而產生了矛盾, 再因為"你對還是我錯"的問題而惡化. 國棟在這一集, 再次的成為了思翰父子的"救火天使", 心細如麈, 總是細心留意, 看到家人的心的國棟, 明白他們只是欠了一個下台階, 所以, 他以與大哥小時候的小事端, 轉移視線, 造就兩父子心平氣和地談的機會, 化解當中的"煙火". 他們的爭執, 說來, 並不存在誰對誰錯, 也不存在非堅持"氣"下去不可的理由, 只是, 在火氣之下, 大家也覺得自己沒有錯, 同樣固執的父子也就更不願意低頭了. 只是, 在家人面前, 在我們所愛的人面前, 也真的, 並不是每一次也非要找誰對才可, 原則重要, 但我想, 家人之間開心坦誠的和諧相處, 更為令我重視. 就如國棟說的, 有時候, 我們不一定事事也認真處之, 以幽默感去面對之 (大哥的沒有記性與自己故意記錯事件, 思翰的小時往事), 給大家多一點歡笑, 不是更好嗎?

原則與人情, 是不是一定會有衝突? 對與錯, 又是不是一定有絕對? 有時候很奇怪, 當事件是公事, 也許我們可以很清楚的找到自己應該堅持的是什麼, 對與錯的界線, 可以是很清楚的, 我們也可以用"文明"的方法去處理, 但, 當事件是與家人有關, 是家事時, 卻又未必可以不"意氣用事". 當中那堅持個人原則的分寸, 又是另一個不知要學多久的大學問. 最常的爭執, 很多時都起因於大家堅持著自己的"原則", 各不相讓. 看著最近時不時會看到的政府有關家庭核心價值, 預防家暴, 以"一家人, 愛多些"為主題的廣告, 想著一家人和諧共處, 除了坦誠相待, 以己心看待彼心, 由愛出發的互相體諒, 互相包容, 我想, 更要學習的, 即如何的在家人面前放下"個人", 以"家人"的身份出發.

一向被教育, 只要那是對的, 值得的事 (何為對或值得, 可能人人不同, 但至少會同我們所接受的教育, 所在的社會規範有關), 堅持個人原則是被鼓勵的, 但同樣地, 我也被教育, 處事要情理兼備, 要體諒別人的感受, 不可以太以自我為中心. 看著今集的思翰, 想起小時候與父母就著相似的事的"辯論" (那時候的火比較旺, 角也比較明顯, 而面對家人, 那個想要對方明白自己的心也更濃, 因而, 對家人不同意/誤解自己而產生的火氣, 也就更明顯, 小時候總是只想到自己的感受, 不明白為什麼對方就是不可以瞭解自己多一點, 也就更不懂收火了) 心中再度反思, 在堅持己見 (假設自己所堅持的是對的事)與就著人情世故而作出讓步的那個分寸, 要如何掌握? 如果就每一個人也應該有他自己的原則, 那麼在分歧之下, 又是不是只有你對我錯, 你錯我對? 與家人相處, 到底是"堅持原則"重要, 還是照顧家人感受, 維持"和諧"重要些? 這, 我想, 很視乎你對家人與個人的核心價值為何. 也許, 國棟在最後對思翰說的一番話, 可以作為參考的註腳.

"對住家人, 唔係下下企硬, 唔係你有道理就大駛", 看著思翰那無奈又不太明瞭的表情, 想起以前的自己, 也曾是如此的, 以自己的角度出發去堅持一些對的事, 不是說那堅持不對, 而是堅持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種, 堅持對的事時, 處理同一件事的手法, 也可以有千樣的方向, 得出來的效果, 可以相距很遠, 看著大哥鍾所說要懂人情世故, 也許他心中想對兒子說的是"堅持原則是必須的, 但是不是一定要以硬碰硬的方式去處理?" 思翰堅持自己是對的, 所以即使他並沒有必使用那車位不可的理由, 也直直的對大師兄表示不讓步, 因為, 道理在他的一方. 當大哥鐘對思翰說教, 指他不懂人情世故, 雖然大哥鐘並沒有指摘思翰的堅持不對, 也沒有說他的同事沒有錯, 但聽在思翰耳中, 特別是自己的家人, 那感覺, 卻是一點也不好受, 思翰的反應可以想像: 明明是我對, 為什麼你不幫我, 反而話我錯? 想想, 我們與家人(或是重要的人)就小事的爭執, 不就如此開始的嗎?

會生氣, 會爭吵, 許多時, 不在事件本身, 而在那事件中家人的想法, 令我們感到不被支持, 感到受傷害, 因為覺得對方不顧慮自己的感受. 但, 同樣地, 我們也懂得去顧慮對方的感受想法嗎? 當我們懂得放下太強的自己, 就會想去和解, 會退一步, 會忍讓, 會包容, 只因, 那是我們所愛與重視的人.

P.S. 看著現在的思翰, 令我想起以前的自己, 如果我也有一個像國棟這樣的長輩, 多好! 越來越喜歡鍾國棟這個角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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